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严防“四风”问题回潮变异

日期:2022/06/20 浏览次数:

根据蜀道集团党委《关于开展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蜀道司党委[2022]216号)文件、蜀道高速集团纪委《关于开展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复核工作督导的通知》(蜀高司纪委办[2022]4号)文件要求,公司党群办公室和纪检办公室分别安排专人,对2017年以来干部职工是否在培训中违规旅游或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否违规组织公款旅游或为公款旅游提供便利,是否以培训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等问题开展了排查整治工作。

公司全面贯彻落实蜀道高速集团工作安排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根据通知精神对个人培训情况进行了自查,逐人填写《干部、职工个人参加培训情况排查表》同时要求各处室对公司内举办培训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填写了《本单位本系统举办干部、职工培训情况排查表》监督检查人员并以“两表”为重点,紧紧围绕三个“是否”,全面核查培训通知、审批材料以及报销凭证等资料,形成排查发现问题台账,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落实落细。

通过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对企业在开展培训工作方面提出了纪律要求,为坚决防止单位和个人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的行为作出了禁令,断掉了党员干部借“学习培训”而公款旅游的念想,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营造清廉生态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